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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歧视的取暖费政策还要荒唐多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0:06 红网

  为了一点取暖费而离婚,这样的事估计你打死也不信!然而,在冰城哈尔滨还真上演了这样荒唐的一幕。

  据报道,由于单位在报销取暖费问题上采取“男女不同待遇”的相关政策,哈尔滨部分中小学女教师已经或准备以“假离婚”的方式换取“公平待遇”。 据当地女教师透露,当地有一条不上文件的规定:冬季取暖费“只报男不报女”,对于女教师而言,除去丧偶、

离异、军婚、大龄单身等特殊情况,不能享受报销取暖费的福利待遇。对于本人月收入千元左右、家庭经济负担很重的女教师来说,为了符合“四种人”的特殊政策,能够报销取暖费,采取了办理“假离婚”的方式。此举实在是“情急之中,不得以而为之”。(11月11日新华网)

  真是天大的荒唐!祈愿天下夫妻恩爱、和睦本是人之常情,而哈尔滨的这些女教师却要为了在报销取暖费问题上维护自身的权益、取得男女平等,不得不拿自己的婚姻开涮,假扮“离婚”,有的甚至假戏成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岂不是天大的荒唐吗?

  面对女教师“假离婚”的现象,哈尔滨教育局有关人士的解释是,哈尔滨市8万余人中小学教职工中女教工约占百分之五十,“教育系统女教工报销取暖费问题,是个大难题”。“有的区尤其是城市周边区、县的财政状况不好,因此只给男教师报销取暖费。”笔者不禁纳闷:为何女教师的取暖费是个大难题,而同样的问题到了男教师那里就不是难题了呢?财政不好难道可以成为搞性别歧视的合理理由?凭什么牺牲利益的总是女教师而非男教师?显然,这些表述的前提依然是对重男轻女的性别歧视观念的近乎无意识的认同和信仰。如此解释,表面情有可原、冠冕堂皇,实则荒谬至极,其违背性别平等基本常识的程度令人惊愕!

  一切不符常理的现象必然有着违背常识的政策机制在作孽。哈尔滨女教师“假离婚”现象的根源,正在于深入骨髓的性别歧视!有了性别歧视的观念,就必然会有体现和维护这些观念的制度和具体政策,对受压制性别的种种不合理规章也就大行其道。除了上述取暖费的不公正待遇,类似的歧视性现象还很多,诸如前不久曝光的某名牌大学招生男女不同分数线、不少用人单位对女性的歧视性聘用标准、男女同工不同酬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早已经成为通行的潜规则。

  这暴露出整个社会价值评判标准的严重弊病:不是以一个人本身的能力和贡献来作为评价标准,而是把性别、地位、文凭、权力、出身、人际关系等各种与能力无本质关联的要素作为评判的主要价值标准。这样本末颠倒的评判体系,长久以往必然对社会的有序发展造成致命的伤害。

  所以,取暖费虽然是小事一桩,但其背后所隐含的根除性别歧视等错误观念的流毒、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确保制度性的公平却是一件值得重视的大事。唯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可以维护常识的尊严,才可以让为了取暖费而“假离婚”这样的荒唐事少一点。

  (稿源:红网)

  (作者:黄典林)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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