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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将房产低押骗走32万借款 三人合伙诈骗坐监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1:39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南宁一无业人员周某,因想去武汉实施一个诈骗计划,为了筹得一些费用,伙同他人用已经抵押借款的房产证再次作抵,骗取32万多元借款。日前,周被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周某与南宁的刘某父子(均已被判刑)相识多年,1997年6月的一天,3人商议去武汉诈骗他人钱财,但苦于手中没有费用无法启程。

  而刘某有套房屋的所有权证已向典当行作抵押借了巨款,且被法院进行了查封、扣押,3人便打起这套房子的主意,刘某父子便以“借用”的名义骗取了被查封的房屋产权证。

  同年7月21日,由周某作担保,用该房屋产权证再作抵押,与南宁一公司的宋某签订借款协议,骗取宋某32万多元。

  1999年4月,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直到今年6月才被逮捕归案。(张广武)

  编辑:韦怡 作者:张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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