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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家企业被取消经营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2:1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甄真)今天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我市84家原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企业的资格进行了核查,济南真正医药连锁总店等31家药品经营(零售)企业符合规定,可以继续销售二类精神药品,53家不符合规定,今后将不再购进和销售二类精神药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31家可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要设立独立的专库或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对过期、损坏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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