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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商翻供称未给局长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2:4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个体煤商李建明向国家干部行贿,使劣质煤进入北京。昨天,朝阳区环保局原副局长贾秀军被指控接受李建明行贿20万元用于个人建房一案再次在朝阳法院开庭。李建明突然翻供,称房屋并没有给贾秀军。即便如此,检察官依然没有改变对贾秀军的受贿指控。

  此案于9月23日首次开庭后,法官要求检察官就其对“贾秀军收受李建明好处费20万

元用于个人建房”的指控,补充证据。

  10月28日,侦查机关前往延庆看守所,再次询问在押行贿人李建明,李突然推翻了以前的口供。

  昨天上午,检察官宣读了李建明的新口供。李建明说:“通过这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我应该如实说。建于朝阳区黄港村的两套房,是我和我姨父的,并非先前所说的有贾秀军一套。”贾秀军解释李建明的矛盾证言说,李建明以前跟他有过节。

  之前,李建明就承认他送给贾秀军的20万元已经全部拿回。针对这次的新证据,贾秀军的律师王英说,检察院指控贾秀军受贿20万元用于建房的事实不存在,因此贾秀军是无罪的。

  公诉人指出,20万元曾存入过贾秀军妹妹名下,贾受贿已成立。钱取出后的去向,仅涉及赃款追缴,与是否受贿无关。昨天,本案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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