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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 不得向学生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5:4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记者刘浏)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就一些地方中小学收取体检费、军训费、校园管理卡费等“三费”问题发出了《关于中小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三费收取作出明确答复。

  体检费每生每年5元

  今年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川教〔2005〕212号)统一制定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体检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元,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收费。目前,“防龋齿费”仍由各市、州按低于当地医疗服务价格制定标准,学生“防龋齿”由学校协助卫生部门组织,每年一次,其费用应由卫生部门直接向学生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学生体检费按上述规定执行。

  高中不得收取军训费

  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川教〔2004〕169号)精神,所需经费应由地方和学校予以安排,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对军训中学生自己使用的部分物资以及伙食费,应本着不以盈利为目的,按成本收费的原则,由学校代收。

  校园一卡通不得收费

  学校实行校园一卡通管理,不得向学生收费;因学生丢失、损坏需申请补领校内管理卡,由学校向同级物价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由物价部门核准制卡成本,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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