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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逸飞遗产纠纷再起波澜,陈凛代母讨两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6:4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陈逸飞遗产分割纠纷一案中的焦点——陈逸飞与其前妻的离婚协议书浮出水面。前天,陈逸飞长子陈凛的代理律师李小龙约见上海媒体,向记者出示了这份一直没有露面的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

  此前,在陈逸飞妻子宋美英与陈凛协商关于遗产分割比例时,陈凛重点提出了先解决其母(即陈逸飞前妻张芷)与陈逸飞之间的一笔200万美元的债务。当时,宋美英表示,只

要陈凛出具其母对陈逸飞的债权文书,就同意依法在遗产中优先予以处理。前天,在众鑫律师事务所内,记者见到了这份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协议书长达7页,用英文打印,是1990年陈逸飞与张芷在美国离婚时所签,每页右下角都有C.Z(张芷)和Y.F.C(陈逸飞)的签名。大致内容有孩子抚养归属、对孩子的探视权以及财产分割方式,还提到陈逸飞在离婚后将把每年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给前妻。为什么最终会把这个“按一定比例支付”的数额认定为200万美金呢?李律师称,经过多年累积,这笔数额大致估算为200万美金。他还透露,直到陈逸飞离世之前,在他美国公司的财务报表上,还清楚地记录着应当支付给张芷的数额,而且张芷现在还是陈逸飞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另外,在先还清债务还是先分割遗产的问题上,双方也有分歧。陈凛坚持先偿还债务再分割遗产,包括陈逸飞的个人债务和陈逸飞留下的11家资产相加为负值的公司的债务。陈凛认为,虽然陈逸飞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但为了父亲的名誉,还是应该先将债还清。但宋美英的代理律师张鲤庭明确表示,正是为了及早处理与陈逸飞相关公司的债务,才被迫走上法庭,先将遗产进行依法分割,然后才有可能还债。宋美英则强调,她一定会负责还清属于陈逸飞个人的债务。

  徐颖王沁(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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