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来渝立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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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09:46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石油输油管道的主管部门到底是谁?这是我国拟出台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昨日,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领导专程来渝进行立法调研。市经委、市公安局等十几个部门的负责人纷纷为这部法律出谋划策。 据悉,拟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将对建立石油天然气管道巡查队伍,规范管道企业的义务等问题做详细的规范,同时,还将对管道的主管机关, 管道规划、建设、运行等予以明确。例如,《保护法》拟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取土、采石、挖塘、修渠的,要受到处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