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荒唐! 女老师“假离婚”换取“取暖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0:22 沈阳晚报

  天冷了,北方开始供暖。然而,一片阴云笼罩着哈尔滨部分中小学女教师———单位在报销取暖费问题上,采取“男女不同待遇”的相关政策。现在,一些女教师已经或准备以“假离婚”的方式换取“公平待遇”。

  取暖费“只报男不报女”

  现年30岁出头的女教师小李,前不久刚刚结婚。近日,她偶然听到一位40多岁的女同事问她们的女校长:“你离了吗?”小李对此十分不解。有人告诉她:“上面有一条不上文件的‘规定’:冬季取暖费‘只报男不报女’,对于女教师而言,除去丧偶、离异、军婚、大龄单身等特殊情况,不能享受报销取暖费的福利待遇。”

  记者在哈尔滨市几个小区走访时听到了出人意料的消息:有一个单元,几户女主人都已经或正在准备离婚。一位60多岁的女老师告诉记者,由于她丈夫有病在家没有经济来源,因此没有钱交纳取暖费,为此,他们夫妇办理了“假离婚”,她说:“我们都已经是‘老夫老妻’了,要不是为了报销取暖费,咋也不能走上这条路呀!”

  虽然哈尔滨市政府2005年下达的有关供热规定中并未对符合报销条件人员的性别加以限定,但是很多学校执行的仍然是“四种人”的特殊政策,即只有符合“丧偶、离异、军婚、大龄单身”中任何一项条件的女教师才可以从单位报销取暖费。“假离婚”失去了丈夫

  哈尔滨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他几乎每天都会接到数个询问有关女教师或教育系统女职工取暖费报销的电话。他介绍:“有的区尤其是城市周边区、县的财政状况不好,因此只给男教师报销取暖费……致使每年一到‘供暖’季节,女教师前来上访的数量就增多。”

  黑龙江省妇联妇女权益保护部负责人李维娜告诉记者,在“日常上访”的处理中,女性因取暖费报销中的“男女不平等”问题上访,已成为持续多年的“季节性上访”现象,大约能占到妇联全年接待上访量的10%%左右,部分女教师常常因此无法安心教学,还有些人采取极端方式……

  李维娜在接待女性上访的时候,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例如,一位女教师和丈夫先办理了“假离婚”,然后让丈夫“离婚不离家”,但是,丈夫却要与另一女子结婚。这位女教师最终被“假离婚”游戏所害,失去了丈夫。据新华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