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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昨召开《惩防体系实施办法》落实分工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2:52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杜丽玲)昨天上午,我市在市委大楼西会议厅召开全市贯彻《汕头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落实分工会议,传达贯彻该《实施办法》,并对责任分工进行落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邓大荣在讲话中强调,构建我市惩防体系,要有新思路、新办法;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的落实。

  出席会议的还有市领导陈奕威、赵松峰、罗仰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庄大军,市

纪委副书记吴振声、郭锡鹏、陈武南等。市委常委、秘书长陈奕威主持了会议。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工作高度重视,市委成立了领导机构,对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密切联系汕头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使我市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我市研究制订了惩防体系《实施办法》,该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已于11月初由市委印发。

  邓大荣在讲话中指出,构建我市惩防体系,关键在于落实。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做好“防”字文章。要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把领导干部作为教育重点,做到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同时面向全党全社会,营造廉洁的文化氛围和社会风尚。要在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基本制度和源头治腐的制度创新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要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围绕人、权、钱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做好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败,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邓大荣强调,构建惩防体系,“惩”的一手不能放松。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要推动制度建设,通过案件查办,及时发现掌握发案单位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化廉政教育,注意选择案情重大、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较大反响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监督管理,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对干部的监管。要建立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规范,各区县委书记、市直局以上单位“一把手”为的第一责任人,区县纪委书记、市直局以上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为本单位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协调人;要建立督查机制,确保真抓实干,对工作不落实而导致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或不正之风严重得不到纠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人员、机构、经费三落实,务求抓出成效。

  (责任编辑: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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