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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暗中执法 新疆交警让人心服口服(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4:51 新华网
弃暗中执法新疆交警让人心服口服(图)
  11月10日,在314国道新疆库米什至和硕县路段,和硕县一名交警在向记者展示“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新华社记者 贺占军 摄

  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1日专电(记者徐军峰 贺占军 赵春晖)新疆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在车辆驶入事故多发路段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驾驶员这段道路的限速要求和行车时间,以此替代“暗中执法”。

  正在改造的国道314线新疆库米什—和硕路段尚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标志牌,属于交警执法盲区。不久前,这条60公里的路段连续发生了多起特大交通事故,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被认定为事故多发路段。

  记者在这一路段交警执法现场看到,为了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新疆和硕县的交警们决定在车辆驶入这一路段之前,由交警给每辆车驾驶员发出《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告知单》,告知驾驶员“您已经驶入事故多发路段,此路段共60公里,每小时限速80公里,现在时间为某时某分,您应在45分钟后到达验单处,请不要超速行驶”。并且注明车号和核定载客人数。待车辆驶出这段路段时,由公路另一端的交警核对实到时间。如果提前到达,则以超速论处。

  和硕县公安局局长李保江说,此举实施以来,这一路段交通事故率明显下降,而且车辆的违章行为明显减少,以前每天发生几十起超速违章事件,现在最多发生一起。

  更为重要的是,以“限速告知”替代“暗中执法”,赢得了广大驾驶员的认可。司机王鹏说,驾驶员在接受交警“暗中执法”的处罚时,总有抵触情绪。“限速告知”是透明执法,即便违章受罚,也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

  新闻回放

  北京交警执意加强暗中执法

  开出警车,找个僻静的路边或拐弯处停下;不是去现场指挥交通车辆,而躲在树后拿出数码相机偷偷地拍摄违章车辆;然后输入电脑,开出罚单……自从2004年新交通法颁布实施以来,北京出现越来越多这样“守株待兔”、暗中执法的警察。

  北京市交管局对外宣布,“暗中执法”将会成为北京交警执法的主要方式。4月15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公开表态:北京交警不会取消且将继续加强“暗中执法”。目前,北京上岗执法的“电子眼”达1482个,交警每日分布各交通要道,随时准备“兵从天降”。(记者张淼淼 曹志恒 陈春园)(来源:新华每日电讯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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