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厦门:禽类产品实行挂牌经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2日19:43 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11月12日电记者蒋升阳报道:为做好禽流感防治工作,厦门市从11月10日起开始实行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制度,明令市场内出售禽类产品的经营户摊位前必须挂出公示牌,标明禽类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上市禽类脚上套上标示检疫合格的“套环”,以保证市民买到放心的禽类产品。

  当日,厦门市工商局市场处对部分家禽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

,绝大多数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均实行了鸡鸭等禽类产品挂牌经营。对部分有检验检疫证、但因公示牌未做好尚未实行挂牌经营的市场,工商部门表示最晚在下周一前必须全面实行挂牌经营。

  厦门市工商部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以便根据活禽产地出示的检疫证明,判断货物是否来自疫区;经营白条鸡的商户,则需凭活禽检疫证明,由本地动检部门检测合格,换发产品检疫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市场。对于不履行活禽产品索证索票职责的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工商部门将予以处罚,开办单位将被处以2000至1万元罚款,经营者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高崎家禽批发市场是厦门市岛内活禽批发惟一一个定点专业市场,供应量占全市岛内家禽市场的90%。该市场管理处每天统一对活禽摊位进行3次全面彻底的消毒,并将每天的消毒时间、次数、面积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在工商所的指导下,厦门家禽交易批发市场与每个商户签订了防控重大动物病疫责任书。根据责任书要求,经营者必须在摊位前挂牌,标明禽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坚决杜绝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禽类产品进入市场交易。一旦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将按照责任书的承诺严格追究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