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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退出机制别舍本逐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0:06 红网

  近日,江苏海门市公务员退出机制已经出台。根据该县规定,凡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愿意提前退休的,将根据其提前退休时间增加1至3档的工资;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领办、创办、租赁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到非公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将一次性给予5至8年基本工资的辞职补偿金。(据《江南时报》11月12日报道)

  这已经不是新闻了,去年11月武汉市委市政府就制定过类似的政策,消息一出就引来争议一片。此次江苏海门市公务员自愿辞职可领工资作补偿的消息,在网上也是遭到普遍质疑。在此情况下,制定相关政策的部门不得不引起重视,决不可忽视民意。

  且不说公务员辞职可领工资补偿的政策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就是在反对声一片的情况下,在一个民主法制健全的国家,这样的政策万不可轻易施行。首先,在政策实施之前相关部门必须给出足够充分必要的理由,要接受公众的质询,要让公众信服,否则这样的政策只能是“一厢情愿”。

  其次,有关部门本意是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精兵简政”,然而,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则可能是鼓励更多人加入公务员队伍。这几年来,考公务员热度不减,无非是收入稳定、待遇优厚等原因,如果在退休辞职方面再给予优厚“刺激”条件,想必会更加刺激公众报考公务员的热情了。这岂不是与有关部门制定该政策的初衷向左吗?

  再次,如果是自愿辞职就给予工资补偿,那么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而被责令其引咎辞职的公务员,是否要重金处罚呢?所谓有奖有惩,如果因公务员“出事了”,拍拍屁股走人,仅是丢了个职位,这能算什么惩罚呢?对在职人员又有多少警世作用呢?

  任何公务员本人都会权衡自己的得与失,相比继续做下去和辞职,哪个更有利,他就会选择哪个,不管怎样都不会吃亏。而其他行业的人们,怎会有如此优厚的条件啊。有关部门在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时候,是否问过自己,在此阶段之前的机制是否完善合理呢?这样的政策恐怕是舍本逐末了吧。

  (稿源:红网)

  (作者:谢焕权)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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