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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强索报酬 老夫妇坚拒酬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2:31 东南早报

  同一天,同样捡到别人丢的证件,人跟人表现就是这么不一样

  早报讯(记者蔡兰春)同一天,同样捡到别人的证件,一个被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警告,而另一个则让失主感激涕零。海滨派出所的民警们昨天下午向记者讲述了这样的两个故事。

  话说前天上午,林小姐在涂门街买鞋子,出门弯腰开摩托车时,突然感觉有人在她的胳膊边撞了一下。有小偷?警觉性高的林小姐随即打开挎包,包里2000元现金连同驾驶证、行驶证全被“摸”走了。

  无奈之下,林小姐掉转头向派出所求助。刚报完案,她的手机响了。电话那头,一男子称在文庙附近捡到了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让她拿500元去赎。民警担心是个陷阱,换上便装跟随林小姐找到那男子。

  “我是骑三轮车的,在文庙门口等生意,无意中在地上发现的。你看我大半天都没生意,要的也不多,你就给500元吧。”林小姐一到现场,对方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我钱包刚刚被偷,现在哪有钱给你?这样吧,大哥你留下通信地址,我回去适当地给你些酬谢。”

  对方听林小姐这么一说,掏出证件做出撕毁的架势,“你要不给钱,要不我撕了它们”。

  这人咋这样呢!民警出示证件上前制止,没想对方反而声音更大了,“这东西是我捡的又不是偷的,我有权不给她”。

  “你这是变相敲诈勒索,法律有规定捡到遗失钱财要交还的。”对方以撕毁证件来要挟,执意要林小姐拿钱赎。于是民警把他带回派出所,教育了好一阵子,对方才不情愿地把证件还给了失主。

  这边民警刚送走林小姐,那边电话又响了,一个姓杨的女士报警说她的证件刚刚被人偷了。杨小姐在涂门街的肯德基吃饭,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一转眼的工夫包居然不见了。让杨小姐紧张的不仅仅是包里的现金,而是里面装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

  第二天一早,杨小姐又打电话到派出所,说一对在晋江上打鱼的老夫妇捡到了她的证件,通知她去取。“现在外面骗子多,我一个人单枪匹马哪敢去取?”杨小姐求助民警陪同。

  在晋江边,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杨小姐很快找到了那对正在等她的打鱼夫妇。

  “我们一大早在江里打鱼,从渔网里发现的,包里只有这些证件,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了。姑娘你很着急吧,快拿去吧!”老夫妇在确认杨小姐的身份之后,便拿出证件还给她。

  “这……这怎么好意思。”杨小姐接过证件,不知如何是好,接着掏出200元,“这你们拿着,算是我的感谢费。”

  “姑娘,你被偷了就是受害者,我们捡到你的东西当然要还你。再说我们通知你来拿是怕你急着用,没图你的报酬。”老夫妇俩执意不肯接受杨小姐的谢意。

  “这真太出乎我意料了,太感谢你们了。”杨小姐眼角闪烁出了泪花。

  你看,一样捡到证件,人跟人的表现就是这么不一样。

  海滨派出所的傅警官说,像人力车夫那样不经意中捡到的东西,却向失主索要感谢费是一种变相勒索敲诈行为。如果一再拒绝还给对方,价值达到10000元就属于恶意侵占,要负刑事责任,10000元以下,失主可以到法院对他进行民事起诉。

  你在生活中遇到过这样的烦心事吗?不管是你类似的经历还是对此事的看法,三言两语,欢迎发短信至1348982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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