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好经验值得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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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2:31 东南早报 |
何鲁丽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泉检查《劳动法》执法情况 早报讯(记者林福龙)10日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亚衍、泉州市领导郑道溪、朱明等的陪同下,对泉州市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紧紧围绕关系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问题,在全面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的情况;落实和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情况;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情况等4个方面问题。重点督促解决《劳动法》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制度性、机制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劳动法》更好地贯彻落实,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在泉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听取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的汇报,召开了三场有人大代表、企业资方代表和管理人员、劳动和保障监察人员、工会代表、妇联干部和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检查组还分赴宏远纺织(泉州)有限公司、天宇化纤织造实业有限公司、恒安集团有限公司、亲亲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深入了解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及社会保障等情况。 何鲁丽副委员长表示,泉州市是福建省沿海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在学习贯彻实施《劳动法》中,力度很大,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有成效,结合实际创造了一些有泉州特色的好做法、好经验,如评选“十佳”外来工、“双爱双评”、创建“职工之家”、在有害岗位推行“一法三卡”制度等。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值得总结和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