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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全面完成村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6: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朱军备江东记者站吴国兴陈伟奋)随着东郊街道宁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诞生,1154名原村民成为股东,江东区前天宣告,原29个村全部完成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共量化集体资产29.68亿元,3.21万人成为股东。从此,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在江东退出历史舞台。这也标志着我市的这项改革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近郊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受到严重的冲击。2001

年,江东近郊29个村大多数村集体资产上亿元,有的甚至超过2亿元。原有集体资产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投资决策、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等明显滞后;社员对集体的信任度低,撤村建居后,群众更加担心资产流失。原有的以户口为主要分配依据的农村分配制度,随着户口政策的放开和全部“农转非”后,对福利享受对象更加难以界定。

  2001年底,江东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宁东村率先完成后,在东郊、福明两个乡镇逐步推进。在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以股权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在股权设置上,设置人口股和农龄股,不设集体股和干部贡献股。参照《公司法》,建立了“三会”、“四权”制度,即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的管理权、监督权、分配权、民主决策权,为合作社的规范运作提供了组织保证。股份经济合作社各项支出和利润收益都定期向股东公开,重大决策经过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年来,江东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集体资产总额从2001年的15.67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29.68亿元,年均增长24.96%;股东年分红最高为2万多元,最低的也有8千多元,大多在1万元以上。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共在江东、海曙、慈溪、鄞州等地完成216个村的股份制改革。这项改革不但成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助推器”,还是保护股东切身利益的“稳定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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