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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措施扶持家禽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6: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胡菁)市政府前天发出《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全力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同时,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努力将禽流感疫情对我市家禽养殖和加工业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意见》提出重点扶持种禽企业、规模养殖场户和加工企业,促使禽业走规模化、专业化路子,规范生产经营,整合、提升禽产业层次;重点保护优质种禽资源,对经省、市

认定的父母代种禽场和我市特有的优质种禽,以鸡为标准,每月每只给予生产补助3元,补助时间暂定半年,由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示范合作社或协会的孵化场,由市里一次性给予1个月孵化量的维持性补助,每只苗禽补助0.5元;扶持规模养禽场及加工企业发展,优先安排贷款,对家禽养殖、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从今年11月1日到明年6月30日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适当予以贴息,对农业龙头企业订单收购给予风险补助。

  同时,确保家禽及其产品正常流通,各县(市)区不得搞地区封锁,家禽及其产品的流通凭有效检疫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积极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和禽产品集中配送制度,逐步减少活禽直接上市;对专运本市活禽及其产品的货运车辆,凭动物防疫部门核发的检疫合格证,免费通行收费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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