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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新探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7: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董海藤抒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党中央、国务院对信息化建设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把推行电子政务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发展电子政务,提高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十六届五中全会又一次强调,要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着力推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运用网络技术改进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监管的科技含量和有效性,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9月中旬,广东省深圳市麒麟山庄多功能厅里的多媒体演示,吸引了众多目光。正在演示的有深圳市监察局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江苏省苏州市监察局的行政审批网上监察、陕西省监察厅的警示训诫防线网络、福建省监察厅的依法监察程序网络应用、山东省监察厅的纪检监察文书电子应用等5个系统。这是监察部、国务院审改办主办的运用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交流会的一项内容。出席会议的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高度评价这5个系统,他说,网络技术为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提供了技术支持,实践证明,网络技术在政府管理创新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

  “这5个系统是监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中国廉政建设’项目课题研究的直接成果,其共同特点是,运用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主持会议的监察部副部长、项目办主任李玉赋说,“我们在‘中国廉政建设’项目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了一批开拓性、创新性较强的研究成果,在深圳等5个地区开展成果转化的试点工作。目的是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促进政府廉政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

  “电子眼”实时监控———

  运用网络技术能够有效监督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自2001年国务院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以来,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达到了国务院部门全部审批项目的50.1%。伴随着审批事项的减少,政府职能的转变,推进科学理政,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课题。对此,国务院审改办及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要求对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分类监管,同时要求各地大胆探索和创新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审批行为。不少部门和地方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强管理。

  2005年1月1日,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开始运行。4月22日,系统通过了专家组评审。该系统使用“电子眼”,实时监督全市31个部门239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出证等各个环节,将行政许可工作置于阳光下。

  2005年6月20日,苏州市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通过专家组鉴定并正式运行。该系统实现了对全市53个政府部门和单位的25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独立全过程监察。

  行政审批网络监察系统通过事前的审批事项公开、事中的实时监控、事后的预警纠错以及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分析评估,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行政审批监控体系,有助于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定化的基础上,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对每个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问题,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将审批事项在网上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开,通过网络受理群众举报,保证了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监督的整体效能。

  通过网络采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建立行政审批的动态评估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弥补审批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为改进行政审批提供参考依据。

  从运行情况看,系统的监督作用十分明显,推动了行政许可工作的依法、规范、公开和高效开展。系统运行以前,深圳市行政许可业务提前办结率只有3%。系统运行后,提前办结率逐月大幅攀升。2004年11月至2005年9月,行政许可提前办结率平均达到76.9%,今年6月份更是达到85.3%。

  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运用网络技术能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在深圳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至伦指出:“把网络技术运用于行政监察工作,是行政监察工作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方面,监察机关运用网络技术,可以把制度防范与技术监控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使监察方式更好地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统一,监察内容由以工作人员个人行为为主变为个人行为与行政程序并重。深圳、苏州两市开发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使行政监察起到了超前防范、动态监管和硬性约束的作用。系统的运用将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融为一体,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效能,强化了监察职能。

  另一方面,网络技术带来的办公自动化,有助于监察机关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业务规范的工作机制。

  福建开发的监察机关依法监察程序网络应用系统,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将法定的监察程序网络化、电子化,并通过程序的规范与制约,确保监察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监察。该系统突出对监察过程的刚性约束,提高行政监察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系统具有刚性的约束机制,不同于过去多依赖于自觉遵守监察程序的软约束,监察机关的各种权限必须符合系统设定的条件才能行使,否则将为系统拒绝,保证行政监察权不被滥用。实施全方位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力。监察程序每个环节的操作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及职责要求,能够及时发现不合法、不规范的行为并予以纠正,实现监察机关内部的相互制约与监督。

  山东开发的纪检监察文书电子应用系统,实现了纪检监察文书格式标准化、制作规范化、管理智能化、监督同步化四大功能。该系统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将纪检监察机关种类繁多的应用文书实现网上操作,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实现了纪检监察文书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有助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统一化建设。系统可以自动对纪检监察文书进行排序组合,能够保证使用者快速、有效地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还可以使纪检监察文书在机关内部网上完成填写、传输、审批、印制等环节和步骤,大大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时效性。

  政府管理驶上高速路———

  运用网络技术能够不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要求。

  深圳、苏州等地的经验表明,网络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广泛应用,推动了政府在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更新与变革。

  ———网络技术的应用,使政府的各项监管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有助于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苏州市把市、县两级“审批中心”改为“服务中心”,政府以往的审批职能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服务职能。电子监察系统开通后,各行政许可部门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使服务对象真正享受到了快捷周到的服务。

  ———网络信息传递的快速和便捷,使信息的发布和反馈能够及时进行,为政府加强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助于政府机关创新管理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网络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政务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深圳、苏州两市的网络系统将许可事项、许可主体、许可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对每项审批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使整个审批过程“看得见、管得住”,促进了各部门依法行政。今年7月30日,深圳电子监察系统运行9个月后,亮出了第一张“红牌”———对一单位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进行严重警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网络技术的应用,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由于系统对每项审批的各个环节都实行实时监控,而且自动进行违规警示,对工作绩效自动评分和排名,提前办结的给予绩效加分,违规的予以扣分。因此,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大大增强,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网络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建立起便利的沟通渠道和快捷的反馈机制。苏州某县级市的一个部门,在系统运行之初,一个月内出现了146件超期办件。系统监督人结合系统记录的情况,与该部门共同查找原因,及时调整办事流程,很快使超期办件下降到6件。

  在政府管理中应用网络技术,不是简单地将政府机关的现有业务流程电子化或网络化,而是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在合理划定部门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对传统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和再造。这一过程大大推动了政府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和运行机制的优化,有利于打造廉洁、高效、透明的政府。

  教育制度监督与网络“联姻”———

  运用网络技术能够在构建惩防体系中发挥独特作用

  今年初,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深圳、苏州、陕西等地的做法表明,网络技术在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中,同样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网络能够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固化在各类行政监管网络系统中,运用网络技术手段,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减少管理上的漏洞,使腐败分子在权力运行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不能为”。利用网络系统特有的实时监控、预警提示等功能,使监督关口前移,能够将不当行政行为甚至违纪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深圳、苏州在应用网络系统中,监察人员随时通过系统发现违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实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陕西开发的警示训诫防线网络系统,就是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对需要廉政预警和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是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和责令纠错制度。

  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公安系统对300多名轻微违规违纪的干警实施警示训诫,促进了警风建设。许多受到警示训诫的党员干部感慨地说:“幸亏组织发现问题早,帮助我们改正了错误,否则将会滑向腐败的泥潭。”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我国的行政监管工作一定会在信息高速公路上,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开阔的视野和发展的眼光,从更高层次上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设符合信息社会要求的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13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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