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吉首检察院纠正3起违法保外就医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8:10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王岸)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切实加大对刑罚执行监督的力度。最近,该院连续纠正3起服刑人员违法保外就医案。

  2003年,杨元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在吉首监狱服刑。今年8月,该监狱以杨身患严重疾病为由拟将其保外就医。吉首市检察院驻狱干警发现杨身体状况与

所述病情极不相符,建议对病情进行复查。10月29日,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复查,发现杨患甲亢病,各项指标虽较正常情况偏高,但未达到丧失劳动能力或难以治愈的程度。据此,吉首监狱于同日撤销了对杨保外就医呈报手续。

  张宝珍、杨坤明1997年因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1998年,两犯因病报经自治州公安局审核批准,分别保外就医6个月、3个月。保外就医期限届满后,张、杨没有依法办理续保手续,仍置身监外。吉首市检察院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并向市公安局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收监。但因种种原因,两犯始终未被收监,亦未办理续保手续。今年,吉首市检察院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就张、杨保外就医严重超期问题,与执行单位交涉,并向州检察院汇报,争取支持。10月25日,张、杨两犯终于被依法重新收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