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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我侵犯了你的权利? 两个专利法院“相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9:4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下午,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贵阳市民宋修文,拨打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774488反映,他发现自己研制获得国家专利的产品最近遭遇他人侵权,法院现已受理这起少见的涉嫌“专利侵权”案。

  接到热线后,记者对当事双方进行了采访。据宋修文介绍,他研制的“红外线直热式电热取暖炉”于2002年6月19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之后,贵州某炉具公司的付某

获取了他生产加工的方法后,对其专利技术略加修改,并在其获得专利之后近一年的时间也获得国家专利权。最近,他发现付某生产销售的产品,有很多组成部分、结构位置等技术特征,均与他的专利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已经落入他专利的保护范围。为此他认为付某的产品已侵犯了他的专利权,便向法院提起诉讼,11月7日,贵阳市中级法院经审查后,已立案受理。

  昨日,记者采访了这家炉具公司的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付丹介绍,去年,宋曾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将付某的专利权作废,但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经过1年多的复审后已维持付某的专利权有效。付某称,他的产品是按照其取得的专利权进行生产的,两个专利权均独立有效,因此他们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可能对宋的产品构成侵权。

  作者:张斌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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