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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和物业打起“冷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10:4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顾霄扬

  宁波晚报讯家住慈溪浒山的张先生花了近百万元买下一套新房,几个月前台风袭来时外墙出现渗水,事后开发商和物业一起查看过,表示将修缮。如今两个月过去了,修墙的事一直没有落实。近日张先生想装修房子,物业要求他登记并缴纳押金,张先生一直没有去办理,物业就把张先生房子的水电停了。昨天,张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来电,讲述了他的不

平。

  张先生说,几天前他家突然停电,他到物业询问,被告知电费不够需要补缴。通电的事情刚解决,昨天早上张先生发现房子里停水了,跑到楼下一看,发现水箱的铁皮门被人锁上了,而其他业主的水箱门都是敞开的。

  张先生说,他要装修房子,曾几次催促物业和开发商尽快修缮外墙,但一直没见动静,因此物业要求他缴纳200元垃圾运输费和2000元装修保证金时,遭到了他的拒绝。

  张先生表示,他也愿意按规定办事,但前提是开发商和物业也应尊重业主的权益。拖了这么长时间还不来维修,现在他当然不愿意“配合”物业工作。

  该小区物业曹经理告诉记者,停电、停水的事情确实是因为张先生要装修而不办理相关手续被逼的。关于修墙的事,他们也在积极和开发商联系,因为人手比较紧张,还不能确定几时可以给张先生修,希望张先生能宽限些时日。

  晚上,张先生打电话告诉记者,经过交涉,物业终于给他通水了,不过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他准备向有关部门进一步投诉。

  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吴克汀律师认为,开发商和物业没有及时给业主修缮外墙,应该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物业对业主停电断水是不应该的,是对业主权利的一种侵犯,但张先生以不缴纳费用来“对抗”也值得商榷,要解决类似的因商品房售后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需要双方互相尊重,而不是互相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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