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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矿难转移尸体 四川宣汉一煤矿被处罚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16: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3日电据四川日报报道,四川达州市日前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会,对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依法顶格处罚200万元。这是截至目前四川省对事故煤矿顶格处罚金额最高的一次。

  报道说,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将煤矿(矿井)层层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未依国家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在停产整顿期

间,依然违法生产。9月22日,该矿井下作业人员黄大仁等3人,没有带自救器就入井,在无人检查瓦斯,没有开启局扇通风的情况下作业。17时30分,该矿+850米水平花联煤层3号楼眼发生瓦斯事故(一氧化碳中毒),造成黄大仁等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5.6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负责人肖永洪没有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于次日将尸体转移到死者居住地通川区复兴镇,与其家属协商,企图私了。

  报道称,达州市安监局得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并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作出如上处罚决定。

  目前,该矿已被责令停产整顿。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正在按程序进行。(卢兴泽记者文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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