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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如何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17: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林红梅)旅客遭受航班延误时,可采取投诉的办法维护自身权益。

  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去年年底,在民航总局、公安部发布通告,禁止采取过激行为处理航班延误纠纷的同时,民航系统加大了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航总局公布的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和各航空公司服务质量监督部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电话和传真如下:

  单位 投诉电话 投诉传真

  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 010-64287798 010-64287798

  国际航空公司 010-64595912 010-64599155

  东方航空公司 021-62689236 021-62689292

  南方航空公司 020-86122306 020-86665436

  海南航空公司 0898-65756315 0898-65756934

  上海航空公司 021-62552726 021-62559088

  厦门航空公司 0592-5739009 0592-5739091

  深圳航空公司 0755-27776211 0755-27778655

  四川航空公司 028-85393777 028-85393888

  山东航空公司 0531-8522777 0531-569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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