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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优工程”助青少年成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2:4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鲍施)宝应县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针对具有特殊情况的青少年和在校的“双差生”,实施体现党和政府关爱的“催优工程”,使失足者扬起生活的风帆、有错的重新找到了生活目标、落后的有了努力的方向。

  所谓特殊情况的青少年,是指父母离异缺少家庭温暖的;父母在外打工无人管教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或带来生活窘迫的;长期沉溺于网吧无所事事的;涉黑涉恶或

有犯罪前科属重点监控的。

  “双差生”是指“学习差、思想品德差”的在校学生。“催优”工作由该县司法局牵头,主体是各镇及所在村(社区)的干部和各学校的校长、班主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氛围。各村(居)委会、民政、劳动、工商、公安、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

  该县还从全县政法干警中挑选285人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班主任,组织全县17个部门(镇)的千名机关干部与695名25岁以下的特殊青少年开展结对帮教管理活动,既给他们以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又对其实施严格管理,克服缺点和错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宝应县各乡镇和各单位还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创造了许多工作方法,安宜镇在20个社区开设“法律学校”;望直港镇开展“上一次门、谈一次心、解决一个专门问题、送一本书、讲一次法”活动;小官庄镇做到对催优对象“四定、四清、四有”,即定计划、定目标、定时间、定措施、家庭情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现实表现清楚、就业思路清楚、有档案卡、有工作记录、有联系方式、有信息反馈。宝应县的“催化工程”使许多失足或有劣迹的青少年重新树起了生活的信心,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4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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