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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土地级别两年调一次 出让后将加强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8:11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1月13日专电(记者郭立)重庆市政府近日出台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有关文件,规定今后土地级别每两年调整一次,

  据此,重庆市将加快建立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地价体系。市政府统一定期对基准地价、用途级别、土地出让金标准进行调整与平衡。每两年调整一次土地级别,主城区内的土地级别由市国土房管局调整;主城区外的土地级别由当地政府按规定的技术规程调

整,由市国土房管局审批后公布执行。

  经营性用地出让将按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指标测算土地出让金,测算的土地成本和土地出让金作为招拍挂的底价,并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地;协议出让不能低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最低价,即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土地出让金最低价不能低于出让地块所属级别基准地价的70%,没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土地出让金最低价不能低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及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

  土地出让后的跟踪管理将加强,确保出让的土地按时开工和竣工。对未按期动工的,将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增加建设规模的土地,应按程序向社会公示,补交土地出让金后,重新签订合同。改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必须按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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