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氏”骗案主犯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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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0: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 实习生刘晓星)开一条路,插几面旗,就说开发一个项目诓人投资。用72%的高额回报作“诱饵”,3年内骗取广州、肇庆400多中老年人共计2100多万元人民币。“罗氏”9人团伙诈骗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主犯罗登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2年3月起,广西男子罗登注册成立了广州市罗氏保健品研究所,并纠集罗伟峰等8人,通过电话联系、派发传单和在社区设展位等方式,承诺给予高额回报,骗取中老年人购买该所的保健品。为了取得客户信任,罗登等人于2003年2月宣称业务扩大,成立中龙华(香港)国际集团,下设罗氏保健品研究所、广州从化康复神药用动植物园、广州市钓鱼协会乡村俱乐部3个分公司。利用返利回报的手段,继续非法吸收社会资金,并对外宣称每年有72%的高额回报。至案发时止,罗登等人共非法集资约2100多万元,涉及广州、肇庆受害群众达400多人。至2004年1月,罗登等人只归还了小部分,还有1500多万元无法追回。 法院认定,罗登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其诈骗所得20万元。法官宣判后,旁听席上的许多老人情绪非常激动。一位老太太高喊着要为罗登上诉,部分老人至今仍心存幻想,认为法院应该给罗登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经营好“公司”,把钱还给大家。(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