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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民工”维权有靠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1: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邬先江 赵沛耿

  宁波晚报讯昨天,宁波海事法院依法从一笔船舶拍卖款中提取资金,优先为在该船上工作的船员们落实了被拖欠的工资。宁波海事法院称,“海上民工”遭遇工资纠纷后,维权要比陆上的民工难,该法院依法应用多种有力措施,最近两年来已审理“海上民工”催讨欠款纠纷300余起,涉及60余艘船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000余万元。

  船员是在海上作业的高风险、高强度的特殊职业。目前,数量众多的渔业船舶和个体运输船舶业主为节约工资成本,一般均较多聘用外地农民工做普通船员,被称为“海上民工”。船东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拖欠船员工资、医疗费用或伤残补助等现象很普遍。而船员们平时远离大陆,通信不便,船员本身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较低,一旦发生劳资纠纷,船员一方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维权艰难。

  为此,海事法院首先开辟立案“绿色通道”,通过缓交、免交诉讼费,使经济困难一时交不出诉讼费的“海上民工”能快速立案;在审理中较多地适用简易程序,力求以调解为主,既能保证案件在最短时间内了结,又能缓和船东与船员的关系;另外,法院还积极采取诉前或诉讼保全措施,保障船舶优先权的实现,使“海上民工”的权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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