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河南退休性别歧视案申诉人不服仲裁递交起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1:24 新华网

  中新网11月14日电据大河报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透露,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员工周香华申请男女平等退休权一案,因周香华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已将此案诉至湛河区人民法院,该院将于12月9日上午开庭审理。

  周香华表示,经过慎重考虑,她在本月初向湛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周香华的委托代理人李昊认为,仲裁庭对该案仲裁时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周香华的另一名委托代理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称,他们最后很有可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违宪审查请求,要求对国务院1978第104号文《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予以撤销或改变。

  周香华的单位正是根据《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安排她在55周岁时退休,而同样岗位男职工的退休年龄则为60周岁。

  在周香华提起劳动仲裁后,10月17日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了仲裁结果:因申诉人未提供支持其观点的有效证据和法律依据,故仲裁庭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新闻回放·

  河南:退休性别歧视案,申诉人仲裁败诉

  新华网郑州10月17日电(记者林建杨、林嵬)备受关注的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周姓女职工状告单位涉嫌退休性别歧视一案有了最终结果。平顶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7日公布裁决结果,申诉人周女士败诉并承担全部费用。

  平顶山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说,本案经依法公开审理,因被申诉人建行平顶山市分行不同意调解,仲裁庭经过合议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裁决:因申诉人未提供支持其观点的有效证据和法律依据,故仲裁庭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予支持;全部420元费用由申诉人周女士负担。

  平顶山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申诉人提出的关于《暂行办法》与我国宪法和国际公约相抵触的问题,不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被申诉方根据《暂行办法》为周女士申办退休手续符合我国现行退休政策。

  这起不同寻常的劳动争议案的申诉方周女士,系原建行平顶山市分行出纳科副科长。今年55周岁的周女士认为自己身体很好,可以胜任工作,没有到必须退休的地步。但平顶山市分行认为,依照《暂行办法》规定,周女士已达到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必须退休。

  今年8月23日,由于交涉无果,周女士向平顶山市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与银行男职工一样享有60周岁退休的权利。她认为单位的做法属于退休性别歧视,违犯了宪法。

  平顶山市仲裁委于10月11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由于被申诉方建行平顶山分行拒绝调解,仲裁庭表示将在5日内作出裁决。

  平顶山市仲裁委在公布的裁决书中还说,如果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周女士表示将考虑,不排除进一步起诉的可能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