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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捕虾类可以放心食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1:2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黄剑跃通讯员黄剑波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天从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对停泊在石浦渔港的拖虾渔船进行了专项突击检查,执法人员未查出海捕虾类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现象。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突击检查结果表明,经过前段时期

专项整治,我市海捕虾类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现象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据介绍,虾粉(学名:焦严亚硫酸钠)是拖虾渔船常用的鲜虾保鲜剂,对防腐、抗氧化、延缓虾头变黑有较好的作用。但是,虾粉经分解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浓度过高容易导致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功能障碍,严重的会引发急性中毒甚至死亡。为此,国家强制规定虾粉分解物二氧化硫在虾体内残留必须每公斤低于100毫克,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罚,并销毁查处的渔获物。

  针对曾经出现过部分海捕虾类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现象,我市从8月1日起对全市海洋拖虾渔船实施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检查主要包括:对渔民进行二氧化硫毒害影响和保鲜剂正确使用方法培训;海捕虾渔船或运销船所用的虾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渔民的虾粉使用方法是否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规定;海捕虾二氧化硫残留量是否超过浙江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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