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兼职律师收入要全额交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1:4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游星宇通讯员毅敏张莹)广州某律师事务所因业务需要,聘请了一名兼职律师。按合同规定,事务所在其兼职的8个月内每月支付该名律师7100元,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法定扣除标准后,按适用税率每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25元,8个月合共代缴5800元。

  近日,广州市地税局稽查部门检查该律师事务所,对该名兼职律师查补个人所得税

2560多元,同时对该律师事务所处以1600多元罚款。该名律师不明白,为什么事务所按月扣缴个税,却被要求补税和罚款呢?

  收入应全额计征个税

  市地税局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兼职律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再减除法定扣除费用,应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的有关规定:“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因此,该律师事务所应就7100元直接照税率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1045元(7100×20%-375=1045),则8个月应缴纳8360元,所以,该名律师未缴个人所得税2560元。

  工薪应自行申报纳税

  地税稽查人员特别指出,兼职律师应该于取得工资、薪金的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处罚,是根据《征管法》有关“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规定而作出的。

  市地税局还提醒: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和重点行业。无论是全职律师还是兼职律师都应多了解税法相关知识,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申报纳税及扣缴税款,以免由于未弄清税法而被罚款。

  有关的政策可以致电12366-2咨询,或登陆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查询,也可以直接到市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大厅咨询,地址:广卫路24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