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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遗产税是明智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2: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各抒己见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中国目前还没有征收遗产税的计划。(11月13日《新京报》)

  按照财政高官的解释,开征遗产税的工作所以“搁下”了,是因为“中国目前个人

所得税的征收尚有困难,相关信息很不完善”。这解释,我以为是站得住脚的。

  曾有专家称,“按世界各国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标准”,中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征遗产税的条件”。更有专家用“事实”为依据:在全国高收入家庭,资产总量在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全国大概有1000万以上”,“占储蓄总数20%以上的高收入阶层,他们的存款占总储蓄额的60%以上”。可是,很容易让人生疑的是,中国的储蓄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实名制,也没有实行财产登记制度,这些数据有多大的可信度?

  曾有人以“国外早已开征遗产税”为理由,主张尽快开征遗产税。可我们知道,香港已经决定从2006年2月11日起正式取消遗产税。欧洲的意大利、瑞典也已取消遗产税。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及澳大利亚也已先后取消这个税种。而美国在布什上任后,也宣布了1.6万亿美元的减税计划,其中包括计划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遗产税遇冷之所以成为全球趋势,一个关键的原因就在这个税种非但不能“杀富济贫”,反而会促使富豪为避税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技巧,或将收入转移境外,以离岸信托基金的特别方式来逃避遗产税,形成税收道德风险。

  在避税上,富人们、强势者比普通百姓有更多的办法。且不说在金融业普遍难以实行实名制、又公开“嫌贫爱富”的情况下,向富人征收遗产税有多大的难度,也不说近年屡屡传闻国家拟出台遗产税法律方案的消息,富裕人家闻风而动应对的“娃娃业主”、“娃娃股东”徒增的现象,但就说这些年富豪资财向国外转移,造成的外人得利、自家受损,难以弥补的。这样下去,不过是像征收个税那样,让中低收入者成为遗产税的主力。开征遗产税“可以缩小贫富差距”、“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滋生”,听起来很美,但却像是搞笑。

  法律制定,不是越多越快越好。需要和环境,是立法的依据。在当前发展依然是中国第一要务,增强投资吸引力依然对发展中的我国十分必要时,“搁下”遗产税开征的计划无疑是明智的抉择。

  李北陵(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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