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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仑区检察院首创“行贿黑名单”经验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4:52 人民网

  人民网宁波11月14日电记者从宁波市检察院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由北仑区检察院首创的“行贿黑名单”制度将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据悉,这个被称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网络平台将实行全国联网。

  据了解,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今年年底前将建成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明年1月

1日正式对外受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录入、对外接受查询的内容范围严格限定在1997年以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犯罪、单位行贿犯罪、向单位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等案件。

  2002年3月,北仑区检察院专门收集了1998年以来该院立案查处的发生在建筑领域内的所有贿赂案件的相关资料,形成建筑领域的“行贿人资料库”。当年7月,该院又尝试在“行贿人资料库”中选取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行贿者,将他们划入了“黑名单”。同时向全区工程招标业主单位提供诚信咨询,那些上了“黑名单”具有行贿污点的建筑商,在工程投标中会被低评甚至取消投标资格。这一做法随之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

  北仑区检察院的做法引起了高检的关注。在经过几个省市的试点之后,高检决定在全国推行。(蔡铁锋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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