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抢摩托 卖得赃款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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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6:5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两犯分别被判处10年和7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陈旭聪报道: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了一批“两抢”犯罪案件,6宗刑事案件的13名被告人分别被一审判处12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4月1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吴宏东、吴杰武各驾驶一辆摩托车路经龙湖区华山路金记酒家附近时,见林某、吴某驾驶一辆“铃木”50型两轮摩托车经过该处,吴宏东即将两被害人拦住,并谎称自己是“二中队”的民警,吴杰武也上前谎称是“龙湖派出所”的民警。随后,吴宏东以检查车证为由,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殴打,抢走被害人的摩托车并由吴杰武驾驶离开现场。同年5月初,两被告人将抢得的摩托车进行销赃,得款人民币250元。同年5月12日凌晨,吴杰武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来他协助公安机关于当天将吴宏东抓获归案。 龙湖区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吴宏东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被告人吴杰武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电话:编辑部8322700广告部 8312781发行部 8245040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传真:8910196邮编:515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