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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司长:转变政府职能与加强政府能力建设问题探讨(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6:55 人民网

  三、转变政府职能与加强政府能力建设的关系及其实现途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五种能力建设中,首要的一条就是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要提高我们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首先就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凡是市场能够调整和配置的政府就不要介入,把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还给企业和各种社会经

济组织。要让企业拥有完整的法人资格,使之成为完整的市场主体,承担全部的微观经济活动。同时,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要准确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并切实加强政府能力建设,把政府该履行的职能履行好,把政府该管的事做好。政府放弃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主导权之后,应着重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政府履行上述四项职能的能力就是政府的能力。

  我国实行了比较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要实现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仍需进一步弱化乃至取消政府主导微观经济的职能。世界贸易组织是市场经济国家的联合体,其建立的前提是所有国家都必须具备市场经济体制,且市场经济体制要相当完善。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加快了与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经济体制接轨的步伐,在很多方面实现了政府职能转变,但政府职能转变并不是一味地放弃某些权力。政府放弃对微观经济的主导权只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方面,而根据新的形势,加强政府上述四大能力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另一方面。放弃部分权力固然重要,而加强政府能力建设同样重要和紧迫。市场经济不仅仅是微观经济活动的市场化及市场的开放化。如上所述,市场经济是由市场主体、市场结构、市场运行机制、市场秩序等要素构成的完整体系。市场体制的建立不是自然生成过程,它必然而且只能是政府控制和推进下的渐进过程。因此,政府职能转变越到位,政府放弃微观经济主导权的程度越高,企业和社会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就越巩固,主体作用发挥得就越好,它们之间成正比例关系;同时,政府应该履行的上述四大职能履行得越好,政府在这些方面的能力越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就越高。

  加强政府能力建设是系统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就其基本方面讲,政府组织及其过程的制度化、程序化是基础。因为,政府组织及其过程的制度化和程序化是保证政府在新的形势和新的环境下到位、不错位、不越位的基础条件。政府组织及其过程的制度化,是指政府组织的横向部门及纵向各层级的关系趋于合理、稳定,政府的行为模式趋于合理、稳定的过程。但目前,政府各部门及各层级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横向各部门的关系仍然存在模糊现象,相互之间仍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这种部门之间的职能错位,很容易导致职能不到位或越位。同时,政府的行为模式也需要进一步制度化和程序化。调研、开会、讲话、检查、总结等政府行为模式,模糊性、随意性都比较强。比如,讲话及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体现着政府的基本意志,但还不是具体、明确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讲话精神也具有弹性和随意性。这种行为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明显不适用于复杂而变化迅速的市场经济的管理。

  从目前来说,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能力建设,就是要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使政府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政府、市场、企业和社会成员都能找准各自的位置。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监管职能。通过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法规制度,形成规范的市场经济监管机制,整合和优化政府监管机构,特别是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以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更好地规范各种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运作。

  同时,强化政府的服务和宏观调控职能,也是新形势下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需要通过体制改革以及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化解和处理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矛盾,使政府致力于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各方面的关系。

  二是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主导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于有效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市场取代政府部门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企业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因此,凡是市场机制能发挥积极作用的,政府就应该远离直接配置资源,远离企业的微观运行,从而使政府从社会资源的分配者转为监管者。

  三是政府向社会组织转化一部分职能。也就是将政府承担的技术性、行业性、服务性、协调性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从而合理界定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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