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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买卖起纠纷 承租人成出气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0:39 东南快报

  本报讯因店面买卖纠纷,迁怒承租人,造成承租人被打、货被扔出店外无法正常营业。昨日中午,房东黄先生和妻子只好守在榕城古街茂泰商贸大厦一层98号鞋店门口,为承租人林先生“保驾护航”。

  原来,这个店面是黄某继承父亲的,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变更手续。2004年8月,黄以47万元的价格将店面卖给了洪甲、洪乙,2005年8月,黄认为自己卖店面的

价格与市场价格悬殊过大,自己明显吃亏,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店面买卖无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黄某继承父亲的房产,未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其转卖行为无效。但是,洪甲、洪乙不服判决,发生了把气撒到承租人林先生头上,纠集他人砸店铺的过激行为。

  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张永辰律师均认为,根据情节,肇事者依法应受到治安拘留的处理,并且承担赔偿承租人林先生经济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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