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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千余非法行医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3:02 人民网

  人民网南宁11月14日电记者杨媚报道:非法行医现象的大量存在,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败坏了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广西区卫生厅今天下午召开了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今年5月至10月广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会同公安、监察、人口计生、科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驻桂部队及武警部队后勤部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809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080户(次),取缔无证行医1075户(次),查处案件1029件,共罚款239.76万元,暂停执业人数146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户,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尽管如此,目前广西一些地方非法行医和医疗服务市场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一些“黑诊所”和假医游医屡禁不止,无证行医现象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仍然存在,并逐步向城市社区延伸,部分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不力,仍然存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一些“地下性病诊所”仍然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而且手段更为隐蔽,形式更为多样,一些地方非法行医的黑恶势力十分猖獗,出现围攻和殴打卫生执法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的现象。

  打击非法行医,仅靠一两次集中行动不可能彻底解决深层次问题,应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严把审批关,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机器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红帽子底下开黑店”,要将无证行医打尽打绝。此外,要加大对非法行医的社会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要及时进行通报,继续调动和发挥群众的参与意识,发动群众揭露非法行医者的骗局,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附:广西通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典型案件

  ●南宁市泰华医院聘用假医生开展医疗执业活动,2005年8月10日,南宁市卫生局对其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南宁市“陆达龙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一名诊所执业人员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广西卫生执法人员对其依法予以取缔。

  ●南宁市红十字会北湖门诊部和桂林市旷达英诊所,均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这两家医疗机构被分别处以行政罚款,旷达英诊所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桂林市人民医院执业医师温健、庄敏彦于今年7月25日在救治患者鲍光蛇的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桂林市卫生局于9月1日给予温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责令庄敏彦暂停执业活动8个月的行政处罚。

  ●柳州市空军医院“云岭分院”打着部队的牌子,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行医。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柳州市卫生局经过调查取证,责令该“黑医院”立即停止诊疗活动,但该医院仍继续开业。柳州市卫生局与柳州军分区联合,近日对该医院进行取缔,收缴一批药品、医疗器械,案值约10万元。

  ●平南县无证游医覃泽辉对一肺癌晚期患者给予大茶藤(俗称“断肠草”)治疗致使该妇女当场死亡,经法院审理,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覃泽辉有期徒刑10年。2005年8月28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田东县平马镇农尚忠无《医疗结构执业许可证》、无《医疗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服务活动,百色市卫生局于2005年6月对其调查取证并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德保县中医院将科室承包给他人开展诊疗活动,百色市卫生局于2005年5月对其进行调查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池市仁和西医诊所超出登记范围开展妇科、皮肤科、乙肝专科、牙科诊疗活动,并使用未经注册的医务人员在诊所内开具和使用假药。河池市卫生局于2005年8月23日对该诊所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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