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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八艳”真的代表秦淮文化吗(来函照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3: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编者按:

  “秦淮八艳上墙”这件事,大家都知道,而且似乎已经过气了。日前,编者却接到本报热心读者沈存步先生来信,再提当日之事。沈先生文,着眼秦淮文化,似以文化的“正义性”来拷问诸多事,如为秦桧塑立像。这样的观点当不受“时效”之限,可以介绍给更多的读者们。

  编辑同志:

  早几年有人倡仪在夫子庙搞“秦淮八艳”的雕塑,笔者当时便在《扬子晚报》上作文明白表示反对。

  南京可以上榜的豪杰极多,王安石、龚贤、王献之、袁枚、颜真卿,住过白酒坊的濮青宇(原市中医院副院长)的岳父张简斋乃一代名医,在考棚乡试过的陈独秀,在夫子庙状元境买过书的鲁迅……都是该上榜的杰出人物,夫子庙有关部门领导对此没有兴趣,偏把李香君、董小宛、陈圆圆……八艳弄上了,我看,主办人、策划人怕是本身低俗得令人咋舌。

  南京是个文化名城,且又是“历史”为核心的古都,怎么把“八艳”抬得这么高?!你说“卖艺不卖身”,他说是“妓女”,这个夫子庙地区在我们这一代人中知之虽不多,旧钓鱼巷,旧石坝街的秽话,怕是有记忆力的南京人也不知会健忘的,那类达官贵人、富商乡绅在此逍遥作乐与前清的“翠花楼”“红怡阁”有什么二样?!

  “文化”本是圣洁之词,其高雅内涵自不待言,岂可用“秦淮八艳”而代表了“秦淮文化”?!不错,今天改革开放了,但也不是什么都可以“发扬光大”的,不必把文化糟粕当文化珍奇而影响后人,历史是不可曲解的,文化也不容亵渎的。

  我当年反对雕塑理由很多,但有一条我却记得的,那“八艳”之秀容如何雕塑?有影片还是有照相留之?搞些想当然的“雕塑”更是胡弄世人。如今画“八艳”真容的人不知根据什么去画她们柳眉杏眼、樱桃小口,是胖是瘦,是个什么模样,怕是谁也说不清楚的。

  办旅游项目,要花钱,钱要花在刀口上,把国家银子在这里大把大把用去,对得起广大纳税人否!真的不明白了。

  前不久,报上炒作有艺术家良心发现,要为大汉奸秦桧塑立像,今见报载,老百姓众议不平,还是撤去了立像。

  老百姓心目中的“秦淮八艳”怕是抹不去的。今天那类热衷于在“艳”字上作文的人,也该在动手之前问问老百姓,问问南京老百姓才是。

  您说是不是呢?!南京沈存步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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