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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服务业享受物价“优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永钢见习记者王铭婧)南京市《关于落实省、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政策任务分解的意见》的通知,已于日前正式下发。据介绍,该《意见》中,南京市明确提出设立1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来发展现代服务业,同时,南京市服务业发展首次享受了物价部门的“优待”。

  据介绍,该《意见》中有诸多引人注目之处:一个是“在原有3000万元的三产发展

资金基础上,设立1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南京市设立的1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用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旅游推广、重大项目贴息等。

  记者了解到,在该《意见》中还特别说明了养老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明年享受民用价格,这表明现代服务业发展首次享受了物价部门的“优待”:自2006年1月1日起,服务业的用水、用气、用电,将按照类型享受价格优惠。除桑拿、洗车等特种行业外,服务业的用气价格将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服务业的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服务业的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同时,自2006年1月1日起,除社区医疗、居民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以外,社区服务价格将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养老服务业的水、电、气价格有望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另一个引人注目的是,《意见》还特别说明,10吨以上的货车,养路费包交优惠两个月,其主要内容是: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重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不报停的载重量在10吨以上的货车可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2个月,全年按10个月征收。

  《意见》还对一些重要项目的建设实行了规费减免和缓缴的政策。如对“龙潭、禄口、丁家庄、江北化工等物流基地内,建设项目市权范围内的建设规费全免”;对总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物流项目建设,经批准缓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道路临时占用费,以及入驻河西新区CBD的金融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市权范围内的规费给予优惠等。

  据介绍,该《意见》从5个方面分解了南京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具体内容涉及到发改委、财政、建委等20个部门。据介绍,这20个部门将在本月底拿出相关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方案。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5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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