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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户为讨说法告了村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易)与村里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后,村委会的人突然将承包户的电线剪断,造成承包户10余亩的蔬菜全部枯死。日前,常州一名种植户与村委会打起了维权官司。

  据朱某介绍,他是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西沟村的村民,是当地小有名气的种菜大户,常州一些大饭店、火锅店争相到他那里购买蔬菜。2001年1月10月,朱某在朋友的介绍下与该区湖塘镇东井村东曹村民小组签订了为期10年的土地转承包合同,面积13.34亩。在朱某

一家人的精心种植下,蔬菜年年收益颇丰。

  2005年6月18日,女儿和儿子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停电了,后来才知道是有人故意把家里的电线给剪断了。6月酷暑,电断了就没法给蔬菜浇水灌溉,蔬菜就会枯死,心急如焚的朱某没做多想,立即与电力部门联系,重新将电接上了。可是没多久,电线又被人剪了。所幸女儿拍下了剪电线人的照片,朱某指着照片上的几名男子向记者透露,这其中一名姓曹的男子还是村里的一名干部。朱某告诉记者,事后,他曾多次找到派出所和村委会商量,要求他们给自己接电,但迟迟没有动静,看着田里的蔬菜慢慢枯死,朱某心里有说不出的苦。

  好端端的突然被人掐掉了电,朱某感到十分气愤,为此,他与村委发生了争执,日前,朱某一怒之下,以侵犯纠纷案,将剪电线者及村民小组、村委会告上了法庭。昨天,江苏南京金三联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告诉记者,朱某昔日与村民小组的承包合同是经过绝大多数村民同意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并且实际履行了4年之久,应当受到保护。而发生的剪电线行为,侵害了朱某的正常权益,是侵权行为,剪电者已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日前,常州武进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5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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