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桂林一经销商遭“恐怖”追款 警方介入此案件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3:18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邓盛龙)11月13日,在桂林市中山北路经销电器的吴先生遭遇了一个“黑色”周末。

  据吴先生介绍,他是广东人,已在桂林做生意好几年了。当天下午3时许,两名年轻男子来到他店中,出示了一份由中山市某电器制造厂签订的催款委托书,要求吴先生交还两批货的货款共2.6万元。临走时,两位年轻人留下一个手机号码,让吴先生“想好了,

就打电话给我,否则就要你好看”。

  原来,2002年9月份,吴先生与该电器厂签订口头协议,由其在桂林代理经销电器厂生产的“华生牌”热水器。该产品是电器厂通过购买上海一厂家商标使用权而生产的。2004年6月11日,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吴先生当时店中的59台热水器封查,并作出8000元罚款的决定。原来,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上海厂家授权该电器厂生产的热水器必须为强排风式的,但电器厂在拿到商标使用许可权后,生产的却是烟道式的,涉嫌违规使用商标。据吴先生透露,烟道式热水器价格约为排风式的一半,市场销路较好。

  吴先生说,热水器被封查后,他立即赶到中山市,欲与电器厂老板王某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可等了一天也不见其踪影。回桂林后,吴先生多次拨打王某手机,王某不予理会。他提出退货的请求也被拒绝。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好交了罚款,并低价处理解封后的热水器。几个月后,电器厂要求吴先生偿还2万多元的货款。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最终不欢而散。

  吴先生认为,电器厂涉嫌超越商标使用权限,生产违法产品,已损害了他的利益。在产品被封查时,又置身事外;一年多后,却派人来按原价催还违法产品货款,让人难以接受。他一直希望双方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但厂家却没有回应。因而,他也没理会两年轻人的威胁。

  然而,在两名男子走了约1个半小时后,另4名男子突然冲入店中,不由分说就将吴先生一顿暴打。吴先生身上多处受伤。

  事发后,记者联系到电器厂老板王某,他表示,在热水器被封查后,吴先生的确找过他,但由于他出差在外,所以没有来得及协商解决方案。事后,他曾致电吴先生,表示可免去6000多元的货款,以赔偿吴先生损失,但被吴先生拒绝。随后,他们厂还专门派人来桂林找过吴先生,双方也没达成一致。王某说,在他们发给吴先生的两批货中,还有50台价值8000多元的没有被查封的抽油烟机,但吴先生也没给他们货款。王某表示,他们已通知吴先生,让其在年底交还货款,否则就要“采取措施”。对于吴先生被打一事,他再三表示自己不知情。

  记者又拨通了两名男子留下的手机号码,一自称姓杨的男子表示,电器厂委托他催吴先生还款。那天下午,他与一位朋友的确去了吴先生店里,但对于吴先生被殴一事,他表示自己没有亲自参与。

  对于价值8000多元的抽油烟机货款,吴先生表示,那是“质量保证金”。他表示,在双方就货款达成一致后,他才会把这8000多元归还该厂。目前,桂林警方已介入此案件进行调查。

  编辑:杨东 作者:邓盛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