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七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严查“校中校”高额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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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4:25 时代商报 |
时代商报讯 (首席记者 葛松 通讯员 崔国玺)昨日记者获悉,从11月15日起至2006年1月10日止,沈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将联合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及使用情况,有无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资金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 ”政策、违反国家规定跨学期收费、高等学校跨学年收费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时限是2004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据了解,此次七部门联合展开的沈阳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在内容上涵盖了15个大的方面。其中每一方面的每一项都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其中包括: 各级各类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高等学校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以及通过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另行招收民办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等,并高额收取费用的;.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高等学校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等。 据介绍,七部门此次将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不仅在经济上依法严处,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警醒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