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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组合拳”整治楼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4:54 中国青年报

  本报深圳11月14日电(记者李桂茹)一个楼盘本来共有1000套房,但开发商每次销售只拿出100套房,并且提前几个月搞认购、登记活动,造成供不应求的假象,客观上加剧了市场恐慌。面对最近新开盘项目楼价暴涨的态势,今天,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告》,其中的4条措施环环相扣,对销售环节的监管形成了一个闭合的规范监管系统,打出一套调控楼市的“组合拳”。

  据了解,今年1月至9月,深圳新房销售价格同比平均上涨了12.18%,南山、宝安、龙岗区楼价更上涨30%左右,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已势在必行。通告中的4条措施可归纳为:禁止囤积房源;禁止“分期”销售;禁止炒卖楼花;禁止私签“认购书”。

  通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应使用全市统一的示范文本,并通过国土房产局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下载。认购书签订后,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全部即时上网公开销售,国土局公示系统中待售的房源,开发商不得无故拒绝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提前登记、集中开盘、分期销售”的售房模式;严禁“炒卖楼花”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理销售尚未办理房地产证的二手房。

  市民一旦发现开发商有囤积房源、分期售房等违规行为,可以投诉至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近期还将组织专项检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将暂停其交易系统,并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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