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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欠费 40户居民拎水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5: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尚琳)“拖欠供水企业水费的开发公司消失了,可苦坏我们了,家里都5天没水用了。”沈阳市皇姑区松山路19号的40户居民为用水问题发起了愁。

  停水5天拎水过日子

  昨日13时,记者看到两名业主到离小区200米外的建筑工地拎水,“家里5天没水了

,每天大家都得到外面拎水吃,”他们无奈地说,“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据业主马先生介绍,松山市场综合楼是2002年底由沈阳北方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由某集团给排水安装公司负责供水。

  “我们曾提前预交了200元水费。”业主们气愤地说,“在几个月以前,就已经找不到开发商了。”

  业主们希望能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表示:“开发商拖欠的水费由开发商还清,我们以后可以按水表正常交水费。”

  开发商欠费无奈停水

  记者多方打听,但始终未找到沈阳北方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给排水安装公司的经理武红军说:“当初我们与开发商协商,每月由他们负责收水费,我们直接收取总钱款。但这次我们好长时间都没找到负责人,只能先停止供水。”

  记者:能不能先暂时给业主们供水,再找负责人?

  武红军:不能。他们不是一次两次拖欠水费了,这部分损失没法补偿。

  记者:今后业主们希望正常交纳水费,能每家按水表收取,这样可以吗?

  武红军:我们只能对整体,不能对个人,现在为止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律师:业主和供水企业可协商解决

  沈阳中联律师事务所崔扬律师说:“这个事情比较特殊,因为现在不清楚诉讼主体(开发商)处于什么状态(注销公司、正在经营等),业主和供水企业最好先均衡彼此的利益关系,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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