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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严查罂粟子油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6:21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1月14日讯今天,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各部门加强对罂粟子油脂的监督,以防部分经销商错误宣传罂粟子的保健和治疗疾病作用。

  据介绍,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罂粟子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罂粟子油脂纳入国家新资源食品进行管理

,上市前应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经销。罂粟子油脂的包装和宣传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罂粟子和罂粟子调味品。

  然而,根据群众反映,近一段时期,部分经销商为推销罂粟子及用罂粟子生产的罂粟子珍、罂粟子酱等调味品,错误宣传罂粟子的保健和治疗疾病作用,严重误导消费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罂粟子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流通的罂粟子及其调味品依法予以收缴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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