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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黄花非彼黄花 误铲中国“一枝黄花”,农经部门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通讯员管研石捍华)原来,并不是所有的“一枝黄花”都有害!为此,家住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乡的农民陈某,11月14日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农业经济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被告铲除其“一枝黄花”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得到了法院的立案。

  今年8月12日,陈某种植的“一枝黄花”被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农业经济委员会执法人

员认定为加拿大“一枝黄花”,并被要求在3日内自行铲除。因陈某未按决定书执行,8月16日,管城回族区农业经济委员会雇用民工将其强行铲除。

  事后,陈某乘车前往昆明植物研究所,对其所种的一枝黄花进行鉴定,却得出结论:陈某所种植的,不是林业部门“通缉”的加拿大“一枝黄花”,而是原产地在中国的“一枝黄花”,两者生态学特征迥然不同,而且对环境的影响也有质的区别。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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