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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五问题 逐个帮你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23 华商网-华商报

  “取暖费咋交?”“供暖面积咋算?”昨日本报首次开通供暖热线(029)88429355,电话异常火爆。上百位读者通过电话纷纷向本报记者倾诉供暖烦心事。市民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暖气收费标准、供暖面积如何计算等问题,针对这些焦点问题,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相关部门。

  市民张先生询问:供热价格按啥计量标准收取呢?

  权威解答:记者从陕西省建设厅获悉,取暖费本是按照每百万千焦收费,为便于计算,因此按照“建筑面积”折算而成。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室外楼梯等。居民对于取暖收费面积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查询自己房产证登记面积。

  市民王女士询问:我是集中供暖用户,每平方米收多少钱?

  权威解答: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按照西安市热力公司、西安热电公司、西安灞桥热电公司的供热价格核定标准,居民热价为22元/吉焦(百万千焦),对于没有安装热流量表的小区,热力企业根据建筑面积折算为每月4元/平方米。以上价格是供热企业供到小区(楼宇)热交换站的价格,最终到用户的热价要高于每月每平方米4元,因供暖费里还应该包括物业公司的运行成本,但各小区的采暖方式不同,因此,最终这笔费用要由交换站管理者和小区居民代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没有明确规定上限,交换站管理者定期向用热人公布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市民李先生询问:集中供暖分户计量的试点小区,如果未入住是否还要交费?

  权威解答:今年西安部分集中供暖的小区已开始实行分户计量收费,根据这一办法规定,采暖期不用热的用户也需交纳一定的费用,因为热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传导性和无法存储性,即使你家不用热,而其他住户供暖了,那么你家里的温度也有所提高,这种热损耗加重了供热单位的负担。

  市民马女士询问:暖气费都是按月收取,如果有些时候人不在家,是否可以减免费用?

  权威解答:记者从西安市热力公司获悉,申请延用或提前停热的用户,需书面报请他们公司同意认可,但在一个供热期内,停运总天数不得超过20天,若超过,供暖费统一按照20天核减。尚有欠费的用户,在结清欠费并预交两个月热费后,才可开阀供暖。

  市民梁女士询问:自行供暖的小区如何收费?

  权威解答:住宅小区、写字楼等自备锅炉供热的,其价格由供热人提出收费方案,在征得用热人代表(指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以及其他使用人代表)同意后收取,采暖期结束后,须向用热人公布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本报记者郭魂强俞孟红实习记者田雨杰薛永生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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