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案,“结案率”是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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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23 华商网-华商报 |
11月初,四川省崇州市妇女王琳因遭到他人的野蛮凌辱,先后两次到法院状告施暴者,却被告知过一个月后再来立案。立案庭庭长李健解释说:法院有个内部指标———结案率。12月5日是崇州市法院全年工作结束的时间,为了保证结案率,每年11月5日到12月5日,法院会说服当事人推迟一个月立案。(《成都商报》) 仅仅因为在年终总结中要保持高高的“结案率”,法院就紧紧关上正义之门。原本 考核督促法官严格执行诉讼法关于案件审理期限规定及时结案的“结案率”,如今却成了阻挡群众诉讼的拦路虎———什么都往数字政绩上靠。在一年12个月中法院只有11个月才可以立案,像王琳这样的满腹冤屈者,心中积郁的痛苦不管再深,也只能屈从于漫长的法院年度总结,才能递上状纸,让法律天平为自己作出称量。笔者想起了卡夫卡小说《诉讼》里讲述的“法之门”的寓言:一个乡下人来到“法”的门前,“法”是敞开着的。这个人打算进去,却被守卫挡住。他就守在门前一直等到生命最后一刻。临死前他向守卫提出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为什么就没有另外一个人企图走入“法”的门呢?守卫回答,这一大门只为你敞开着。守卫的诡辩貌似有理,细细品味荒诞无比。是渎职擅权的守卫用最简便的办法,消磨掉无辜者对法律的信念与信仰。 正义的伸张,容不得一分钟的耽搁。不办案,“结案率”并不等于百分之百,在众多老百姓心里,此等“结案率”就等于零!张培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