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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狗“同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7: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11月11日,我随一家公司外出旅游。没想到,同行的一位妇女竟然将她的爱犬也带在了车上。同车的人都有些反感,但碍于面子未作声。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当旅游结束、在柳埠的一家饭店用餐时,该女士竟然将爱犬揽在怀中率先坐在了餐桌前。同车的旅游者看到后,禁不住对这位女士的不雅之举进行了批评。在大家的“抗议”下,该女士才很不情愿地将怀中的狗放在了地上。

  市民养犬纯属个人行为,但其前提是不能妨害公众利益。上述女士将爱犬带在旅游车上就已经非常出格了,进而又让狗和众人坐在一起用餐,实在是一种令人作呕的扫兴之举。

  善待动物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像这位女士那样,不分地点、场合,将狗奉若上宾、与人同等对待,就有对他人不尊重的嫌疑了。(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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