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证人不出庭 刑案难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8:20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冉多文 刑事案件证人不出庭,给案件审理增加了难度,为此,法律人士呼吁,尽快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以便刑事案件能够顺利审理,使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记者日前在山东法院系统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全省每年审理的刑事案件约在三万件以上,按惯例是由侦查机关收集证人证言在法庭上宣读,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但该省

高级法院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认为,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证人不出庭作证会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如侦查机关收集证人证言时,难以将证人的所有叙述记录下来,往往会选取对控方有利的证言,难免片面。而对于证人证言,不经犯罪嫌疑人当面质证,也使犯罪嫌疑人失去辩驳的机会,不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

  不久前,青岛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法庭通知一名重要证人应出庭作证。这位证人说,自己和犯罪嫌疑人关系一直不错,不愿意出庭作证。法庭多次申明,出庭作证是公民的义务。这位证人反问:“如果当事人及其亲属将来报复我怎么办?”法官无言以对。最后,证人还是没有出庭作证,致使案件审理的证据遭到质疑,难以判决。法官认为,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司法机关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对于不出庭作证的证人,司法机关也没有强制手段。

  因此,完善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制度,是刑事审判改革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山东德衡律师所一位资深的律师认为,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核心,是要加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措施,对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应给予必要的保护,同时完善对拒不出庭作证证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补偿问题,也应形成一套有效的完善机制,使刑事审判工作中证人不出庭的难题得到根本解决。

  (责任编辑 郑剑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