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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矛盾如何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8:20 法制日报

  事实看点

  本网记者 周崇华

  输电线路的架设与维护要经过森林和草原、电力部门根据电力法行事,可线路所经地区的森林和草原主管部门,却依照森林法和草原法对电力部门进行处罚。11月12日,宁夏

电力保卫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一直以来都面临着这样的困扰。

  不久前,银川市供电局线路工区职工巡线时发现,灵武市村民在220千伏输电线路下栽种的速成杨高度超过了安全距离,如不及时砍伐,就会威胁电网的安全运行。经与村民协商,供电局补偿农民1300元后砍伐了21棵超高速成杨。树被砍后,农户还是将银川市供电局告到灵武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派出所以违反森林法为由,要求银川供电局缴纳2000元罚款。

  此前,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的一输电铁塔塔基被山洪冲坏,线路工将封山育林带的铁丝网剪开进入抢修,却被森林警察以擅自闯入封山育林禁牧区,破坏植被为由,将抢修人员滞留十余小时。

  宁夏电力保卫部门的负责人说,电力法界定了“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概念,规定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但森林法却通篇没有予以确认。不仅如此,草原法也没有规定容许电力线路巡视检修车辆在草原上行驶,更不要说在草原设立电力巡视检修的专用道路。

  看点一

  宁夏电力部门认为,森林、草原与输电线路的矛盾,是长期困扰电力设施保护的难题,其焦点在于“电力设施保护区”需要森林、草原执法部门的认可,电力法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通过专用道路检修输电线路的规定才能得到落实。这就迫切需要电力法、森林法和草原法这3个部门法之间的相互协调统一和进一步规范与完善。除此之外,3个部门法的执法主体资格、地位的不同,也是导致输电线路、森林和草原之争的主要原因。

  看点二

  林业、草原管理部门则认为,他们也是依照各自的部门法行事。解决输电线路、树木和草原之间的矛盾,还是要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电力部门不能因为输电线路随意砍伐树木和践踏草原植被。

  看点三

  宁夏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万韧认为,部门法之间是否协调统一的问题,关键是不同的执法主体要站在国家法律统一的高度来认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具体到电力法、森林法和草原法的实施以及输电线路和树木、草原之间存在的矛盾,主要看输电线路架设在先还是植树种草在先。如果输电线路架设在先,线路底下就不能再种植危害电网和公共安全的各种树木。反之,如果树木、草原植被种植在先,电力企业砍伐超高树木,进入草原检修,就要依法办理森林砍伐许可证,对草原植被进行恢复或补偿。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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