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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立法有待再研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08:20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陈丽平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网络游戏法、网络法的议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所提内容,就制定网络法问题开展调研论证,适时提出相关建议并启动立法工作。但是,目前我国制定专门的网络游戏法条件不够成熟。

  在办理代表议案时,信息产业部认为,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出台电子签名法

、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网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网络法有助于解决现行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存在的调整范围较窄、系统性不够、效力层级不高等问题,但前期论证应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如何修改上述法律文件都需进一步研究。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召集国务院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研究代表关于制定网络游戏法的议案后认为,网络游戏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一些问题,例如网上虚拟财产价值无法界定,游戏出版机构的著作权受到侵害,一些网络游戏内容有损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等,迫切需要立法予以规范。但由于网络游戏涉及多方面监管体制和业务,且这一行业处于发展初期,有些情况和问题尚在进一步发展中,目前制定专门的网络游戏法条件不够成熟。为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分别或联合发布了一些监管文件,加大了监管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建议对上述文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再考虑制定行政法规。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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